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每日7:00—20:00时。
二、限行规则
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一)2021年1月4日至4月2日尾号限行规则
-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二)2021年4月6日至7月2日尾号限行规则
-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三)2021年7月5日至9月30日尾号限行规则
-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四)2021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尾号限行规则
-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三、限行区域
县城祖冲之大街、德成路、遒城街、向阳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四、限行车辆类型
此次限行期间,继续执行县城主城区黄牌照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限行措施限制:
- 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持有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 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 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法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外地车辆同样遵循此限行措施。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按照“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扣3分。
涞水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