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区(县)的全部小区和米东区、经开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天山区的部分无疫情小区,在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基础上,小区居民可以在小区内进行非聚集性的个人活动。小区内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的超市、便利店、果蔬店等,可以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对小区居民个人的营业。居民在小区内活动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串门。小区工作人员将加强小区内清洁消毒,对人员活动区域每天至少进行6次清洁消毒。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可以调整防控政策的无疫小区主要有三个标准,一是没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二是在最近一次核酸检测中,小区所有居民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三是小区管理规范、服务优质。
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按照积极稳妥、科学有序的原则,逐步扩大可以调整防控政策的无疫小区范围,为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奠定基础。
据新疆卫生健康委24日通报,23日0时至24时,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0例;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15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2例,均在乌鲁木齐市;重症转普通型2例。7月15日0时至8月23日24时,累计治愈出院确诊病例643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81例。
截至8月23日24时,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有确诊病例183例(重症12例),无症状感染者57例,均在乌鲁木齐市;尚有419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